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活动策划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热爱教育工作并对教学有一定认识,能够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文字书写能力,且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3.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会计资格证书优先;
3.具有教师资格证优先。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咨询
谢小姐,020-3115395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附件要求
- * 个人简历
- * 本人身份证
- * 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
- * 学历证书
- * 学位证书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