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描述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确定聘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入职后不能构成回避关系;
5.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文字功底,沟通能力良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有行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所需条件
1.中共党员,党性强、作风正;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根据工作需求,年龄在18至40周岁。
本条所规定的学历、学位、年龄计算日期截至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报名截止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政务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党籍或团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日期截至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报名截止之日。
岗位咨询
020-39391869,陈小姐、黄先生(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要求
- * 本人身份证
- * 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
- * 个人简历
- * 学历证书(应届生请上传就业推荐表)
- * 学位证书(应届生请上传就业推荐表)
- 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