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2.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优先;
3.具备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经验者优先;
4.具备3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经验,熟悉人力资源服务项目运营、劳务派遣、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模块。
5.熟悉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及HR软件;
6.熟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与沟通协调能力。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岗位咨询
020-31153961,石小姐
附件要求
- * 本人身份证
- * 学历证书
- * 学位证书
- * 个人简历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