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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类型:招聘公告时间:2026-08-14浏览量:1497

 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始终坚持廉洁自律;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确定聘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所需条件

  1.报考年龄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3.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文字功底,沟通能力良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同等条件下,具有行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报考条件为党员身份的,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附件2、3)。其他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5.学历、学位、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时限要求取得学历学位),具体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政务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党籍或团籍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9日9:00至8月2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南沙优聘网(www.nsrcup.com)查看本招聘批次,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虚假的材料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通信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系统初审。

  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现场确认。

  1.时间:2026年8月26日9:00至14:00。

  2.地点:南沙国际人才港1楼AI招聘大厅。

  3.参加对象:通过线上报名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确认。

  4.报名人员参加现场确认时应随带《报名表》(南沙优聘网下载),请提前做好准备。

  5.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未到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弃权。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6年8月29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

  (二)参加对象。

  通过线上报名且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

  (三)方式和主要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系统初审且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在2026年8月28日9:00起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南沙优聘网)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五)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查询。

  考生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沙优聘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核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及方式:拟于9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留意短信通知。

  (二)资格复审比例。

  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资格复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复核环节。经复核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要求。

  1.《报名表》(南沙优聘网下载)需由报考人员签署承诺意见、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部门出具)、户口本(地址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需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核或未能通过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及方式:拟于9月中上旬开展,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留意短信通知。

  (二)参加对象。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

  (三)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知识水平等。

  (四)计分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对象的,则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考生前往招聘方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组织考察

  依据体检合格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况的视为组织考察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

  (二)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组织考察资格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上述情况中,考生放弃体检、组织考察、录用环节需本人书面提出放弃资格(详见附件4)。

  十二、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核及面试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所有。

  (五)咨询电话:020-31153961(自本公告起至聘用公示结束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1.2026年南沙街道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3.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4.关于自愿放弃(体检、组织考察,录用)环节的说明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4日